搜索
查看: 7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验分享] 撸多了吧,还是要注意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 13: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潮人國際特别提醒
新用戶在升級區發帖註意事項:
所發內容與論壇各項愛好吻合
禁止一圖一貼或系列圖拆散發帖
禁止殘缺不全文或一文分段發
帖子標題需清楚明了

論壇所有問題大多可看公告解決
切勿下载任何陌生用户提供的陌生APP更勿裸/聊!
-声明-

本文来源网络,旨在提供阅览性实用性之参考!为传播而发,对文章中观点均保持中立,仅供交流之目的。默认遵循各个平台原创转载规则,若来源标注错误或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我立即删除。
作者也可联系我予以公示


针对男士而言,撸管是家常饭,“我怀疑自身撸多了,但和以前的频次比,也很少啊,之前二天一次还好,如今三天一次,都觉得有点儿虚,如何掌握频次啊”

实际上,许多人都存有这个问题。给大伙儿解读,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怎样掌握頻率的难题。

1

伴随着两性知识的发展趋势,关联性科学研究的科学研究早早已说明:手淫是一切正常且身心健康的生理学个人行为,90%的男士和60%之上的女士都曾经历手淫的历经。只不过是在频次和过多是否上产生矛盾,才有某吧的瘋狂。

当你永远不知道怎样掌握手淫次数,不明白分辨过多是否时,就可以背面观查,提早了解到手淫多了的主要表现,当出現这种主要表现的情况下,就应当立即终止了,而不是以实际的频次来麻木自身,乃至手淫成瘾时,仍在自身说动再次撸。

2

最先,从客观性上讲,手淫次数受年纪,身体素质标准,精神面貌,及其作息时间等要素的危害,它并不是一层不会改变的数据,它存有变化。这儿提及的是适当的频次。因此,存有自变量的情况下,也不应当用固定不动的数据来考量,很有可能这一礼拜是三次,下星期就得是一两次了。

因此,大家无需固定不动频次来考量撸管是不是过多,是不是适当,只是用下列这种指标值来分辨,下边带大家看一下吧。

3

第一点:手淫时间超出2年,每个月都是有撸管的个人行为,而且大半年内每一个礼拜梦遗和遗精频次在2次之上。

第二点:手淫过多的人,钙会很多外流,导致人体营养元素的耗损,非常容易危害人体人体骨骼的发展,如果你发觉人体骨骼位置非常容易负伤,骨骼和全身肌肉常常这痛那难受的状况时,就应当了解要控制了。

第三点:入睡不稳定,梦多失眠症,睡眠减少,即便 在床上睡得再久,仍然感觉睡不好,且一天到晚精神面貌较弱,大白天工作中日常生活容易疲劳,没精打采,提不起来劲。

第四点:专注力不集中化,常常会错意,逻辑思维不清楚,记忆力减退,伴随耳呜,例如此类状况产生时,大多数掺杂着睡眠降低的状况。

第五点:免疫力下降,容易感冒得病等,肌肤非常容易皮肤过敏,瘙痒长物品,肌肤表层比他人比较敏感,一部分群体还伴随寻麻疹,皮肤湿疹等状况。

第六点:撸管频繁以后,男性生殖器官出現隐隐作痛,坠痛感,疼痛等难受的觉得,常常小便有不适感,随着尿道口烧灼感。

第七点:男人射精的快乐慢慢减少,性欲下降,鸡鸡硬度逐渐减少,早上勃起降低,羞耻感提升,依懒性显著。

4

小结的这七点,合乎绝大多数手淫多了的主要表现,自然,单一的状况并不可以彻底表明,仅仅一个提示,要融合好几个状况来综合性分辨。此外,時刻关心人体的个人感觉。情况好的情况下,好几个一两次也无须有心理负担;情况不太好时,戒欲几日或一个星期也不会如何。

5

总的来说:无须高度重视频次多少,应当高度重视人体是不是吃得消,多关心自身的情况转变,不必被心态和执着牵着走,不能自拔,最后不知所措,方寸大乱。最终一点,操纵手淫频率必须逐渐降低,不能忽然中断,那样反倒没法合理减少頻率。                       
潮人特色国际版欢迎您的光临:https://bbs.crtslt.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潮人國際_潮人特色論壇國際版

潮人特色国际版欢迎您

潮人特色论坛国际版

联系我们

  • 工作时间:..................
  • 客服电话:..........
  • 反馈邮箱:...............
  • 公司地址:.................................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潮人國際_潮人特色論壇國際版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